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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健律师   高健律师简介高健律师毕业于山东省政法学院。自2000年10月从基层法律实务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做起至今已近20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和人社部三级婚姻师资格。经多年法律服务现...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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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高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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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120191009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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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婚前存款婚后买房案例

一、婚前存款婚后买房案例

王某2008年结婚,婚前已经有存款50多万元,结婚后他用这50多万元的存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打算离婚,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存款婚后买房

夫妻一方如果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买房产的,其实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这部分财产的性质,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额购置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仍然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不能主张房产份额。但如果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对应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存款买房房屋归属判断

一方以婚前个人存款婚后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一般可通过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1、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一方所有;

2、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另一方名下,则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个人赠与,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归另一方所有;

3、如果购房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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