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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健律师   高健律师简介高健律师毕业于山东省政法学院。自2000年10月从基层法律实务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做起至今已近20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和人社部三级婚姻师资格。经多年法律服务现...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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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高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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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协议离婚方式的对比及区别

红楼梦中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这句话道出了人生的无奈。诚然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幸福的婚姻,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离婚率的上升在当今中国社会仍是一个不回避的社会现象。

做为一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代理诉讼和解答法律咨询时发现有很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对协议离婚的方式选择是盲目的,方式选择的错误加大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很多本可一次性处理好的事项人为的化简为繁。当事人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的离婚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通过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协议办理离婚;另一种就是通过人民法院以人民法院调解书的形式协议离婚。

这两种离婚方式有何相同点呢?

1.    两种方式在离婚的效力上是完全相同的。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还是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事项上效力是相同的,一旦离婚两者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如果有一方反悔想恢复婚姻关系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再次登记才能恢复婚姻关系。

2.    两种方式在协议过程中作出的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都是有效的。双方一旦通过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即生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

以上便是两者主要相同点的简要说明,那么我们更应关注两者的不同点,以便为不同的当事人出具正确选择方式的建议。不同点主要是:

1.    两者在协议财产和孩子抚养事项上的约定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人民法院的生效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的强制执行力是相同的,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当事人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强制执行。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只是对离婚时双方对孩子抚养和财产约定的备案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那另一方如想维权只能通过起诉判决后才能按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在对协议的审查上,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大多是非法律专业人员因此对协议内容只是粗略审阅;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对离婚协议内容是严格审查对合法性合理性考虑是更为细致的何况有时还有双方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多方审阅因此协议内容是更为严谨规范的。

笔者在代理离婚案件中发现有的当事人因为不明白上述法理离婚后对方违约而导致不得不另诉一案要求对方履行在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从而增加了诉累。

在这里笔者要特别说一下房产分割,离婚协议中如有房产分割事项因离婚后需办理房产过户所以最佳方式是通过法院办理,法院办理离婚出具的调解书是生效法律文书可在离婚后持此调解书直接去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房屋权属的登记。民政部门备案的双方签字的调解协议是不被不动产管理部门直接认可的不能凭此直接在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笔者在多年接待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过程中发现过多起由于双方不懂法选错方式导致房产过户需另行起诉增加诉累的情形。

2.    两种协议离婚时间周期上的不同。

      以前两种协议离婚方式时间上差不多都是可以快速办理有的甚至一小时内就可以完成。现在各地情形有差别从济南地区来看,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在时间上快一点,如果通过法院立案后一般一周内可以调解结案。

3.   各机关认可度不同。

民政部门由于只是对离婚协议粗略审查因此并不对其它机关产生拘束力。如公安机关并不一定离婚协议中孩子的抚养约定而处理落户事项;房屋拆迁部门在拆迁房产时并不以民政部门备案协议为依据。

但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离婚调解书是生效法律文书可起到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作用。公安机关参照法院调解书处理双方及孩子落户事项;拆迁部门可参照法院调解书处理分户拆迁和补偿事项。

4.    收费上有所不同。

民政部门现在离婚收费是很低的,只收工本费等基本费用20元左右。人民法院调解案件一般最低收取150元诉讼费,如果有较大价值财产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

     以上是我对两种协议离婚方式异同的小结,观点为个人观点仅供阅者参考。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说:方法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笔者此文探究方式方法和诉讼形式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现离婚协议的内容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

 

            撰搞人:高健      律师

 山东国鲁律师事务所

201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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